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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截至去年底共有停车泊位约352.6万个
来源:大洋网     时间:2023-07-05 20:12:55

大洋网讯 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答复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100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增加停车位供给,强化停车管理的提案》)。答复称,截至2022年底,广州市共有停车泊位约352.6万个,小汽车保有量约325.9万辆,停车泊位供给率为1.08个/辆,基本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给体系。

定期对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进行优化调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广州市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其中包括,定期对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进行优化调整,如目前住宅停车配建标准为每100平方米配建1.0-1.8个停车位,基本上能满足新建住宅每个家庭拥有1-1.5个泊位的需求;并且,组织各区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2019年以来,共组织建成164个停车场项目,涉及泊位约4.3万个,其中立体停车楼、机械式停车项目25个。

同时,各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停车设施建设相关鼓励政策,如市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7月出台的《广州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穗发改规字〔2022〕2号),从规划引导、用地保障、审批程序、投融资模式、经营环境、管理水平等6个方面提出21条鼓励政策,推动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建设城市停车设施,为停车设施建设市场主体的多样化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引和保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出台的《关于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措施》(穗规划资源规字〔2023〕2号),从规划引领、用地供应、供应方式、综合开发利用、自有用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超配建、行政审批、产权登记等环节提出8个方面20条细化措施,为停车设施建设提供相关规划和用地政策支持。

简化老旧小区停车设施改造审批程序

老旧小区停车设施改造如何推进?答复提到,在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修订了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指引文件,将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统筹类。

其中,完善类改造工作提出对小区公共部分机动车泊位的改造指引,合理选择场地配置机动车泊位,划定临时停车位;有条件可增设或改建立体机械停车位。同时,在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审批环节加强指导,督促各有关区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完善停车配套设施。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允许的情况下,指导各区城市更新部门在旧改项目中,积极完善配套停车场等服务设施建设。

此外,为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停车设施改造,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规定既有住宅小区内增加公共停车设施,可以不改变既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无需单独申请规划条件、不计入原地块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建设单位凭有效的用地证明文件,按照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程序报建,简化审批程序,破解停车场建设过程中流程复杂的问题。

停车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一位难求”有所改善

对于探索车位共享新模式的建议,答复指出,错时共享能够有效盘活存量停车资源,提高利用效率。近年来广州市一直高度重视和支持共享停车工作,积极通过立法保障、建立平台等措施,推进停车资源错时共享。

其中,2018年实施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明确“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将自用停车位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共享停车。个人可以将有权使用的停车位委托给停车场管理者或者预约停车服务企业实行错时共享停车”。同时,广州已建成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服务平台,并推出为市民提供停车信息服务的“广州泊车”微信小程序,目前平台已接入约3300个经营性停车场、约157万个泊位的停车信息,还链接提供170余个停车场、约1.5万个泊位预约停车服务,为市民提供余位查询、位置导航、车位预约及信息发布等服务,有效改善因停车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一位难求”现象,进一步提高现有停车资源利用率。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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