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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来源网站     时间:2023-07-31 14:09:32


【资料图】

(史进 通讯员 秦应鑫) 日前,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兵团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202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提高。《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兵团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每人每月增加43.5元。挂钩调整体现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多得多调的激励约束机制,调整金额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以内的(含15年)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1元;缴费年限16年至30年的部分,从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从第31年起,每满1年每月增加4元。调整金额还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以退休人员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提高1.45%。

《通知》明确,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予以照顾。对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考虑艰苦边远地区因素倾斜,其中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5元,三、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五、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按照政策规定,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2023年兵团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

据了解,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兵团将有75.92万名退休人员受益。兵团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7月31日前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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